為了確保您的權益,若需辦理退貨,請參考以下流程與規定:
1. 7 天鑑賞期
猶豫期非試用期: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您享有商品到貨後 7 天的鑑賞期(含例假日)。
計算方式:由您收到商品(或簽收)的隔日起算第一天。
適用範圍:鑑賞期是供您「外觀檢查、確認商品」,並非「試用或試讀」。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全新、可再次銷售的狀態。
2. 退貨申請流程
聯繫客服:請勿自行寄回。請先透過 [網站私訊/客服信箱] 告知您的「訂單編號」與「退貨原因」。
取得物流條碼:確認符合退貨規範後,我們將提供您一組 「7-11 物流寄件條碼」。
門市寄件:請於 3 日內至全台 7-11 門市 ibon 機器列印條碼並辦理寄件,您無需負擔此次寄回運費。
3. 退貨商品完整性要求
辦理退貨時,請務必連同以下內容物一併寄回:
包含內容物:退回商品必須包含「商品本體」、「所有隨附贈品」及「贈送之書套」。
已拆封處理:若商品已拆封,請務必連同 書腰 及 所有贈品 一併寄回。
原包裝寄回:請使用原包裝(紙箱或包裝袋)寄回。若原包裝已損毀,請另行使用紙箱保護,切勿直接在商品外盒上粘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。
缺件處理:若寄回時缺少書腰、贈品或相關配件,將可能影響您的退款權益或需扣除相關重整費用。
4. 無法辦理退貨之情況
超過 7 天鑑賞期。
商品有人為造成的毀損、折角、塗鴉、污漬或明顯使用痕跡。
寄回時缺少必備配件(如:書腰、贈品、隨附說明書等)。
5. 發票處理說明
全數退貨:若訂單辦理全數退貨,請務必連同原開立之發票一併寄回,以利後續退款與作廢流程。
部分退貨:若為部分商品退貨,無須寄回發票,退款金額將依實際退貨商品計算。
發票遺失或無法寄回:若發票遺失或無法寄回,請主動聯繫客服說明情況,我們將依實際狀況協助處理。
